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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6台江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1人公告

台江县人民政府 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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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用人单位测评及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测评(单位在对考生开展测评前,需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后再进行开展)。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 10%,由用人单位局党组会议来开展测评。测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认真开展,不得因人设岗。用人单位在开展测评前必须先将《测评方案》报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用人单位测评成绩10%。

  笔试、面试、用人单位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考核)

  经笔、面试及用人单位测评分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自行开展,但必须在其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下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必须安排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如遇同一岗位入闱考察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次组织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如遇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遴选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经公示期无异议的遴选人员,按管理权限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考招聘工作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遴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中共台江县委组织部、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5328956 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 5322331 中共台江县纪委

  原标题:台江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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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台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6年台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台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2016年台江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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