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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越城区信访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5人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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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绍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越城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理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0日(需提供的资料:纸质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有效证明)。报名地点:市区静宁巷58号1号楼二楼越城区信访局综合科,联系人:潘科长,联系电话:0575-85140086。

  (二)资格审查。由越城区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

  (四)量化加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加1分,镇街工作经历加2分,有从事12345市长热线、信访工作或从事人事财务经历的加5分。

  (五)组织考察。面试分加量化加分合算成总分,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越城区信访局局领导班子、区纪委第一纪检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七)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越城区信访局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公示。体检合格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中共越城区委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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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城区信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越城区委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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