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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选调15人公告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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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阶段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全额选调比例时,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按上述比例核减选调人数。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攻坚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政审

采取差额考察政审的方式进行,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未达1.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均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同等进入各项选调环节。

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回避等情况。考察过程中,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意见,向考察对象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并查阅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

对差额考察人选开展政治审查,审查范围为,考察对象近亲属(主要指①直系血亲;②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中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遵守诚信等情况,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情况;(2)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3)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4)是否存在违背社会诚信情况。由被审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书面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意见应全面包含但不限于以上4类内容。经审查,考察对象近亲属中存在以上问题,或经考察组调查了解,认定存在其他影响选调的负面情形,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政审合格。

经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政审合格人数低于选调计划人数的,根据考察政审合格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需到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的不允许放弃选调资格,坚持放弃的,将有关情况函告干部所在地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公示

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名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2、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凡因无法联系或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规定选调程序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六、优惠政策

对最终选调到乐工作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1、符合《乐陵大学生人才就业安置办法》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优先对其配偶、子女进行对口安置;

2、优先安排入住乐陵市人才公寓;

3、表现突出人员及时纳入后备人才库,在职务调整及职级晋升方面重点考虑;

4、在个人落户、子女入学入园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七、未尽事宜由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6268552

点击下载>>>

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诚信承诺书.doc

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

原标题: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llrc.cn/news/news-show.php?id=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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