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选调乐陵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5名,根据工作需要及选调人员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不含参照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2、有较高的综合文字水平;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不含科级领导职务,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一级主任科员);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或法律、审计、会计专业者优先考虑;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尚未办理转正定级及公务员登记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所在地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的;
6、报名人员与乐陵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疑点且未调查清楚的;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资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lsjwzzb@dz.shandong.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9:00至8月9日16:00(最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材料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向指定邮箱发送如下材料(材料压缩包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
1、《2020年乐陵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扫描件,其中《报名表》需在指定位置加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摁手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手续扫描件;
4、《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正反面);
5、与所担任职级对应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扫描件;
6、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成立乐陵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对报名人员资格及条件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确认,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报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