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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需资料:
(1)《湘潭市台办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台办秘书科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
(二)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经市台办室务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可以从考察合格者中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台办室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报送市委统战部,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经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弄虚作假或考试中舞弊者和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遴选公告详情:可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rs.gov.cn/、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 //www.xtrsks.gov.cn或湘潭市台办网站:http://www.xttb.com.cn/查阅。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台办秘书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8583152, 0731-58583155,联系人:孙明,李子田。
原标题:中共湘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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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