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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参公编制空余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市直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及参公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工作,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与工作经历相关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9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根据遴选条件,由单位推荐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办公大楼0306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湘潭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4)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并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2.资格初审。由市侨联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