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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考察
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名人员达不到比例人数的,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考察。根据考试成绩,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其中,市外公务员须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同意后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情况。
(三)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选调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体检
在深圳市属三甲医院或罗湖区人民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获准选调的深圳市内公务员需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外公务员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须转任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均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转任为执法员的,科员以上职务的定为七级执法员。
(三)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6年7月31日。
(四)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