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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黔西南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州组通〔2015〕37号)》的规定,按照州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考调。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3名,详见《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省内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在职在编的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监狱或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乡科级正职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考调涉及到的有关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前一天,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毕业生在定向单位服务未满规定年限的;
8.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9.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四楼)进行现场审核。
地 址:兴义市桔丰路中段;
联系电话:李警官(17308593000)
陈警官(1990859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