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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审核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审核章);
(6)近期正装免冠白底两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0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如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
地点: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四楼)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掌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与相关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调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经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州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减少、取消考调职位及计划。
(2)面试形式。面试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由部分班子成员和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的中层干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