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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并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黄山市政府热线服务管理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中比选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比选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办公室比选工作专项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胡国胜;副组长:副主任欧阳波涛、陈翰武、马宁生、刘英;成员:四级调研员、行政人事科科长汪永琴,四级调研员、文电科科长吴春鹏,综合科科长龙道雷。
专项小组在市政府机关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组织比选工作由行政人事科落实。
二、比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统一组织的原则。
三、比选范围、岗位数
在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中,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调2名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应具有2年及以上在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专业不限。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比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1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名者按照要求填写《黄山市政府热线服务管理中心比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所在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各区县报考人员还需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各区县政府办公室。
3.市直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8月11日17:30前报市政府办行政人事科1417室(联系电话:2355207)。各区县政府办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区县为单位于8月12日17:30前统一报市政府办行政人事科1419室(联系电话:2355230)。
4.市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审核合格人数与比选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的核减或取消比选计划。
5.审核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机关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审定后,市政府办将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确认结果和参加考试事宜。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向报考者本人及所在单位反馈说明原因。
(二)比选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商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在8月29日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专业素质、思维能力、综合文字和适应岗位能力。考试内容为:撰写一篇文章,提纲40分,正文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及时进行公布。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选调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及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