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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修文县拟建县直学校干部竞争上岗3人公告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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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修党办发〔2020〕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从而促进我县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经修文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为我县拟建县直小学(幼儿园)竞争上岗部分校(园)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修党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立足修文教育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任用机制,坚持任人唯贤,拓宽选人渠道,促进干部有序的流动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拥护的干部队伍,为我县教育事业的优质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聘的职位、条件及范围

(一)选聘职位

1.修文县县直拟建小学校长1名;

2.修文县县直拟建幼儿园园长2名;

(二)条件及范围

1.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相关业务;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实绩突出;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196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条件人员范围

(1)修文县拟建县直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条件人员:修文县正式在编且在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支部书记(副书记)任职三年以上的人员。教育局机关曾在校长(副校长)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人员。

(2)修文县拟建县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条件人员:修文县正式在编且在县直幼儿园、乡镇幼儿园的园长(副园长)、支部书记(副书记)任职三年以上的人员。教育局机关曾在园长(副园长)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人员。

(三)限制条件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未解除处分的;

4.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聘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聘职位、选聘资格条件等有关事宜,联系电话:0851-82371552(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修文县拟建县直学校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电子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715166360@qq.com。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个人报名表后,工作人员7月25日24:00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采取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无人报考的岗位,改由组织考察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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