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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拟选聘人数,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测试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进入;若学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检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者,按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按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调入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昌县应急管理局(0827)6222779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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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平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原标题:平昌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关于在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2746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