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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选调单位分别制定考察方案,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政治表现及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
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体检。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提交选调单位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审批后,在包头党建网和包头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职务)。试用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试用不合格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
八、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市直属机关工委相关科室人员负责选调的日常事务工作。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九、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电话:5619091,18947731275;地址:市党政综合办公楼A811室)
市委政研室办公室 (电话:5619546,18647208818;地址:市党政综合办公楼C709室)
市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 (电话:5619606,13847255814;地址:市党政综合办公楼C7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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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
中共包头市委政策研究室
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室中共包头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baotou.gov.cn/ecdomain/framework/bts/ejjhepjjelgfbbodjmgejfifofipbadp/ejjhepjkelgfbbodj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