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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用
按照考调名额等额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贫困村第一书记按照脱贫攻坚不脱贫、不脱钩的要求,在任期内第一书记岗位不作调整。
(七)递补
因体检、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笔试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223567
监督电话:0834—323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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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9日
原标题: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jj.lsz.gov.cn/xxgk/fdzdgknr_31168/gsgg_111/202007/t20200710_1645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