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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 笔试。
①开考比例:3:1以上。
②笔试科目:公共科目。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每个岗位人员进行体检(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综合成绩排序等额递补或空缺。
(四)试用。
体检合格者作为试用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遴选人数要求,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遴选岗位进行缩减或空缺。
(五)考察。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用人员试用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转为事业编制。
咨询电话:0834—8733889(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监督电话:0834—8734111(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原标题:金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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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