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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名。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民主、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遴选岗位
(一)县关工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2名;
(二)县农业产业服务中心(县委农工办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2名;
(三)县目标管理中心(县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1名;
(四)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县委群众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2名;
(五)县民营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县工商联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2名;
(六)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县残联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1名。
注:统一报名,遴选后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分配。
三、遴选对象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人员。
四、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能力过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身份(含教师、医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5.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4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及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新录用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7月4日(星期一)—7月8日(星期五)17:00前带相关材料(①《推荐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2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县委组织部干部一股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