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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遴选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遴选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考察对象确定后,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注重听取考生单位党委(党组)意见,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情况分别在灯塔-聊城组工网()和拟任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遴选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635-8260971、82609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2188036
聊城市公务员局
2020年7月10日
原标题:2020年聊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zgw.gov.cn/31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