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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3人公告

国家级漳州台商投资区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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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闽委办发〔2017〕28号)要求,经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激励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向上,不断提高机关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

二、职位及名额

区办公室副主任1名,工作职责是:负责宣传、文秘、机要、保密等综合协调工作;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1名,工作职责是:负责发改、统计、科技、工信、商务等工作;

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1名,工作职责是: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工作。

三、范围条件

(一)选拔范围

在编在岗的漳州台商投资区(含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聘干、工勤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公务员应担任一级科员(含科员)3年以上(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以2020年7月为截止时间,下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应担任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及以后出生)。

6.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⑥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⑦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⑧与报考职位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任职回避情形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对象,应到竞争选拔办领取并填写《漳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截至2020年7月20日。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符合报名条件而逾期未填报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机会。为保障全区工作正常运转,参与选拔人员不得以考试复习为由请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竞争选拔办对报名人员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区党工委竞争性选拔区直机关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审查结果同时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官网和区公示栏公布。每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数少于8人的,该职位不予开考,经征求报考者本人意见后,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或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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