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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6兴国县财政局选调8人公告

兴国县人民政府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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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结构,更好的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适应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兴国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工作时间满2周年以上(即2014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附件)

  4、法律、法规和县级以上干部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各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加分、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兴国政府网、兴国电视台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1、报名时间:6月30日-7月1日。

  2、报名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劳动市场大楼三楼)。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推荐介绍信(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和2014、2015年年度考核情况);

  (4)贴好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照)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表样在兴国政府网下载);

  (5)与报名登记表所贴一致的照片1张;

  (6)已婚人员计育情况证明(县卫计委盖章)

  (7)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交纳报名费15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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