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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市地方志办综合科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主要测试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此次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7157(纪检监督电话)
原标题:怀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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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