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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怀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办公室选调2人公告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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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岗位、业务岗位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中央、省属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要求,业务岗位1981年6月23 日以后出生,文秘岗位1986年6月23 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一般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

  (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7月7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2222室)。

  3.咨询电话:2712179

  4.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含电子版);

  (5)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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