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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遴选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遴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考察工作由市检察院负责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市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按照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市检察院负责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遴选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市检察院将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二十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遴选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0501614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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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0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c.jsjc.gov.cn/yw/202006/t20200628_10475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