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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优秀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根据《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的职位。
报名范围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为机关中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参照管理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符合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
公务员报考参照管理职位的,调进后按规定进行参照登记,不再保留原公务员身份。
4、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以上所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省级以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遴选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详见《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工作经历证明。
6、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7、编制性质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各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提供上述有关报名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发现重复报名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所报各职位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由市委组织部发布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