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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于6月29日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1.笔试内容:按照职位能力和专业需要,考试内容着重突出“干什么,考什么”,主要是经济运行、金融理论特别是金融工作的相关管理知识,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金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分值100分。
2.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并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人员与遴选职(岗)位名额 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报考者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2. 面试前资格复审。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负责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 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人员与职(岗)位遴选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自治区金融工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告。
(三)组织考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资历量化、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进行量化。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五、体检
(一)自治区金融工作局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提出拟转任、聘用人选,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即为拟转任、聘用人选。
因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等情况出现职(岗)位空缺的,由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转任、聘任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其原工作单位、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以及宁夏人事考试网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转任、聘任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七、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
(二)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5031225
举报电话: 0951-5099016 5099005 5099068
原标题:2016年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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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