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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考察。依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4、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方面情况,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人选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安排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复核考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亲笔撰写的简短个人自传(800字以内)1份。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6月27日;
(三)咨询电话:3367700(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超兵。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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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