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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待遇管理
(一)领导小组审定选派人员后,报省、市文化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选派手续。与选派人员签订《潢川县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协议》,协议周期为一年。县文广旅局按照要求,对选派的文化志愿者工作一年一考核,期满后选聘协议自动解除。对招募选派的文化志愿者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受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先考虑年度续聘;对在选派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相应处理,并终止选派合同。
(二)工作期间,根据国家和省文化部门的政策,信阳市财政局文件(信财预『2014』13号)要求,按照每人2万元/年标准核算。主要用于食宿补助、交通费、保险及培训费用。
(三)按照信阳市(2015-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下派上挂管理(暂行)办法,对县选派人员进行管理。如办法中相应条款与《劳动合同法》精神不符,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选派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聘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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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6月17日
原标题:20200618潢川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chuan.gov.cn/xinwen/tzgg/2020FRKIiNbmu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