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重点工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普办发〔2018〕49号)、《中共普洱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室字〔2019〕75号)及《普洱工业园区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公开竞聘,选优配强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为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打牢坚实的干部基础。
二、公开竞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及职责
(一)竞聘岗位
1.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招聘一级主办1名、二级主办2名。
2.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招聘二级主办1名。
(二)岗位职责(见附件1)
四、公开竞聘的报名条件、资格条件和对象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名职位的要求(见附件2)和岗位职责中具体岗位对应的履职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工业园区任职经历和具有与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基层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公开竞聘的对象:
1.普洱市工业园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普洱市内、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聘任的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人员身份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不再执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分为60%基本工资和40%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园区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六、方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级主办、二级主办公开竞聘公告》通过OA系统、普洱电视台、有关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并填写《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一级主办、二级主办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级主办、二级主办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人数达到竞聘人数2:1即可实行公开竞聘。报名人数达不到竞聘人数2:1或无人报名,则采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办法确定相应的一级主办、二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