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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综合计分,折合总分100分。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选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该选调职位取消。
3.若2名及以上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该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的考察、体检工作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同配合。
1.本次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1。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3.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4.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为准。
5.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选调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选调职位需求,综合分析考量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www.fjy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集体研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2.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任用或取消任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开选调纪律行为的,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选调职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595—12380
5.本公告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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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永春县部分县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006/t20200615_2313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