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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要求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提交材料与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对取消报名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若报名人数小于选调职位计划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无人报名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综合评价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未形成竞争的直接组织考察。形成竞争的职位按照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奖励表彰、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与选调职位的关联度和匹配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评价结果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五、组织考察
按照规定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适合度、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
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当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此次选调的公务员在县级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太原市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政策。
本公告由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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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
原标题:2020年太原市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rsj.taiyuan.gov.cn/doc/2020/06/09/9850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