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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酒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选调3人公告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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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力量,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市直部门单位干部公开遴选(选调)及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酒办发〔2018〕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酒组通字〔2019〕63号)以及市政府四届97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酒泉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内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选调七级职员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简表》)。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选调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选调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差不多,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全程参与。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酒泉市医疗保障局217办公室。

3.现场报名的选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选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通过添加微信或扫二维码现场支付,报名结束后统一缴入省财政厅财务收费系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组织考核占20%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选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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