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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35人公告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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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试用期。拟选调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由新城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选调单位共同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经试用不适应新城区工作岗位的,由新城区人民政府与原单位沟通协调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审批手续,并与拟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调人员实行事业单位管理,编制形式为事业编制。薪资待遇保留原待遇执行。

九、其他

(一)本次选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选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二)选调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进行公布,请选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子女上学问题,我区教育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四)本简章由新城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拨打)

咨询电话:0471-6218653 举报电话:18848111282

附件:

1.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xinwenkuaixue/20206811515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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