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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选调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新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岗位共35个,其中新城区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岗24个,巡察数据管理中心管理岗7个;财务岗4个。具体详见《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所在事业单位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财务岗均要求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资格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
5.巡察数据管理中心管理岗、财务岗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岗位表》要求的年龄、学历条件、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之日前;
8.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选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同意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下载填写《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表》)(1式2份),向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选调报名表》上盖章。
2.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报名表》进行扫描(PDF格式)或拍成图片并以附件形式在资格初审结束前发送至xcqzfxd@163.com邮箱。同时报考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1.报考者于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3日17:00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选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反复核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选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选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选调者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发送邮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选调人员补充或说明。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00至2020年6月18日12:00。
对只发送《选调报名表》邮件或仅进行网上填报的,不予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