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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批准,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为中共普洱市委直属正县级行政单位,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决议、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公务员2名,从事文秘岗位工作。
三、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6年6月1日,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科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乡科级实职和非领导职务);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热爱办公室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熟悉文秘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执行力;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向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普洱市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普洱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
3.身份证、毕业证(获得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7日、8日、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综合科(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主楼5-25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