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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1.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察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察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
六、体检
1.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国资委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此公告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8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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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资委
2020年4月8日
原标题:2020年清远市国资委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xxgk/rsxx/zpxx/content/post_1105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