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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的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以及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情况、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ksbm.yibin.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以及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拟调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调动手续的,取消调动,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县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举报。
十、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ksbm.yibin.gov.cn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黄老师0831—4628953(公务员、参公人员);杨老师0831—4623001(事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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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原标题: 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ksbm.yibin.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f19746d760c046ada134f073913eb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