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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报考长沙县文化馆音乐创作招聘岗位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文字综合选调岗位、计算机选调岗位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文字综合选调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计算机选调岗位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4、若招聘岗位入围考察人数高于岗位计划数,将实行差额考察,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5、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考试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选调)人员。
2、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3、对录用(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5、编内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6、录用(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报考咨询
(1)选调岗位咨询部门及电话: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731-86392905(仅限上班时间)。
(2)招聘岗位咨询部门及电话: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3)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2、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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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长 沙 县 委 组 织 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原标题:长沙县2020年3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sx.gov.cn/csx/zwgk/xxgkml/zfxxgkml/rsxx/klzp/2953270/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