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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发〔2016〕38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2020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在编制限额内,本次共计划为39个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5名,具体职位见《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行政或参公事业的职位为:西峰区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一般干部。
2.报考使用编制性质为事业的职位为:西峰区事业管理九级及以下职员、服务期满项目人员。
西峰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在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准);其中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同时具备《西峰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七)身体健康。
(八)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