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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遴选人选。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州纪委国土建设纪工委、州公务员局进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2428011,2316320。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本公告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要求说明书.doc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