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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渭南市财政局遴选综合岗位人员2人公告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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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渭南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文字综合岗位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履行文字综合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在市县机关从事文字综合材料写作2年以上,男性优先考虑;

  4.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基层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底),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5.1986年元月以后出生(在乡镇任科级职务的可适当放宽至1984年元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法: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同意。符合遴选条件的携带报名材料到市财政局组织人事科报名(朝阳中路中银大厦904室;联系人:党磊;联系电话:0913—2100005)。

  报名材料包括:(1) 《渭南市财政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文件并加盖公章,选调生并应提交所在县 (市、区)组织部门同意意见;(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年来亲笔撰写的具有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资格审查:由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市公务员局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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