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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委办公室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差额遴选原则。
二、遴选名额
5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具备一定写作能力;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除外);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6楼县委办公室秘书股。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8日14:00—17:30在县委办秘书股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