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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怀化市司法局选调5人公告

怀化人事考试网 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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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网络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3月17日,工作时间段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16楼1620室,联系人:唐顺秀、毛羽。咨询电话:0745-2721873。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本人持《怀化市司法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财会职位)、国家司法考试资格A证或B证(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报名情况,由怀化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审核专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与职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和写作,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5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司法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确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司法局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选调到市司法局后,须在市司法局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的公务员选调(遴选)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23591(怀化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怀化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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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司法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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