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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亲自填写《2016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对所填信息负责。样表可从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VCRS.GOV.CN)下载打印。推荐表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须携带《2016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不含报名表上已粘贴的照片,但须同版)。
报考人员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笔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进一步追究本人政治责任。
本次公开遴选依据遴选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六、录用
报名参加遴选人员,通过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由用人单位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提出拟调人选意见,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拟遴选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保留,工资、待遇等发放渠道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此次公开遴选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新岗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因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干部队伍出现思想波动等问题,影响正常工作开展。要从扩大干部交流,优化配置干部资源出发,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公开遴选,并对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认真把关,确保遴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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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6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