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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者需提供资料:
⑴报名表;
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⑷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纪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3月18日前将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采用百分制;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5名进入面试,采用百分制。
(四)考察与体检
成立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10名进入考察范围。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纪委领导班子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由区纪委领导班子决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赣榆区纪委“和安清风”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 0518-86223181
区委组织部 0518-86223260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由赣榆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 0518-86990008
联系人:张先生
原标题:赣榆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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