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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6辉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选调4人公告

辉县市人民政府 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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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辉县市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辉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4人。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3、所学专业为金融类、中文类、法律类、经济类、计算机类;

  4、辉县市范围内由大学生村官考录上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单位同意报考;

  5、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3、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3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辉县市金融办(辉县市政府楼五楼)。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张,填写《2016年辉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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