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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省级机关遴选72名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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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持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科学规范省级机关公务员遴选工作,优化来源结构,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公务员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6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在省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遴选单位)中统一推出72个主任科员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在省内设区的市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下同)工作,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公务员。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累计两年以上的经历。

  在浙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可以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2、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通过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查询《2016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注册报名

  时间:2016年3月9日0时—3月14日17时

  登录浙江组织工作网或浙江人事考试网,点击“2016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遴选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遴选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三)资格初审

  时间:3月14日17时—3月18日24时

  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名人员开放。

  (四)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19日0时—3月23日17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日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核减或取消。职位被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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