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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综合测评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把关,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转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办理调转等手续。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9-4617574。
(二)在选调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三)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调将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电话等方式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0459-4623818,0459-603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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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9日
原标题: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qing.gov.cn/zfgz/zfgg/6484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