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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委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现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选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事人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为海口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人数、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海南省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科员岗位4名。其中: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招商和信息统计科科员1名、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科员1名、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员1名、园区管理局科员1名。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政审合格,原单位同意。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经济发展局(招商局)招商和信息统计科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统计、财会、数量经济、行政管理等;
(2)具有3年以上基层统计和相关工作经历。
5、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安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自动化、化工工程、制药工程及法学等;
(2)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
7、园区管理局选调人员条件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ihk.lss.gov.cn)和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hkftz.gov.cn)分别发布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