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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9:00—2019年12月12日18:00。
2.报名地点:眉山市岷东新区富牛大道与彭山路交叉路口东南面,眉山市司法局6-4。联系人:曾宪文,联系电话028-38099682。
3.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眉山市司法局2019年公开考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名表、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两寸白底彩照5张、人员身份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原单位同意参加考调的证明一并提交至眉山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科。
4.资格审查:由眉山市司法局考调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过报名及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达到3:1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将减少或取消相应考调职位。
(二)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领取地点:眉山市司法局政治部干部人事科。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工作业务。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眉山市司法局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 + 面试分数×50%。笔试、面试成绩与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市司法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审定
市司法局党委集体研究拟定考调人员,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
(七)公示、调动和监督
对拟调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考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38186799。
此公告由眉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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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眉山市司法局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19年眉山市司法局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11月28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眉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眉山市眉山公证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1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