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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若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选聘)人员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和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
拟选调(选聘)人员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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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东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
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
原标题: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gov.cn/da/gsgg/201911/ff5d6eb9f78f4d64b0061a096b86cdc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