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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安县行政中心6楼南624室(联系电话:0746-4212233);报名邮箱:daxwzzb@163.com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到指定报名邮箱。
4.报名所需材料:
(1)《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编制人员需由单位提供在编证明;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出具书面证明);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严格按照选调(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选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建业务知识及文字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